20XX年湘潭依法行政工作总体要求2014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4年,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以及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一系列改革部署,以问题为导向,以亟需解决的问题为出发点,深入实施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采取有力措施,提升全市各级政府和部门各项工作的法治化水平,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1
落实公众参与制度
重大事项决策前,要通过公布决策草案、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反馈或公布
明确需听证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标准
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
凡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投资决策等事项,要重点在社会稳定、环境影响、经济效益、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进行风险评估
落实合法性审查制度
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提交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给予法制机构必要的审查时间
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决策
落实政府合同管理制度
全面实施《XX市政府合同管理办法》,严格全程审查、备案审查、专家论证、风险预警等制度,有效防控合同风险
二、进一步提高制度建设质量5
清理规范性文件
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特别是对有碍受同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有碍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有碍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根据清理结果做好相应的修正和废止工作
坚持开门制定规范性文件
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突出决策重点,以法治方式推动和深化改革
认真实施开门立法、广纳意见工作制第1页共5页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途径,完善社会公众意见表达机制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