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巡查、检查制度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
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
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六、防火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第二篇:防火检查巡查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第一条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人组织各部门进行至少每月一次防火检查
第二条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应佩戴统一制作的臂章
第三条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理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
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责令其当场改正,不能当场改正的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
第四条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归口管第1页共18页理职能部门负责人和被检查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第五条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