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行政拘留制度的缺陷和完善[摘要]当前各地公安机关对一些酒醉驾车的违法行为人不准其及时行使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即处以行政拘留并立即送拘留所执行
各地对醉酒后驾车人立即拘留,撇开社会原因的层面,与行政拘留制度的缺陷密不可分
由于法律规定的不完善,造成了实践中行政拘留存在很多问题
缺少听证程序、救济途径不完善是其中的主要原因
应当将行政拘留纳入可以要求听证的范围并完善暂缓执行拘留的规定
[关键词]行政拘留;缺陷;完善一、从立即拘留说起
当前的立即拘留,是指公安机关对一些特定的违法行为主要是酒醉驾车,不准违法行为人及时行使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权利,即处以行政拘留并立即送拘留所执行
北京2006年曾规定,国庆期间,如果司机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立即拘留
有的地方规定无证驾驶,立即拘留
据报导,2008年12月29日晚,XX市XX县区交警大队在翠竹田贝三路设卡查车
21时55分,一辆黄色小车快速转弯通过路口
民警拦下这辆小车
驾车的是一名女司机马某
酒精测试检查,血液中的酒精含量105mg/ml,交警在对醉酒驾车的女司机做了笔录
随后,马某被送往拘留所
现场验血,现场审批,现场拘留,无论酒后驾驶者再怎么说情都于事无补
2009年8月7日,XX市各地交警开展统一行动,全警上路,顶风冒雨对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大规模突击检查,共查获酒后驾驶185起,现场拘留了5名酒醉驾驶人
2010年03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导
前夜昨晨,广州交警共查获酒后驾驶37人,其中醉酒驾驶4人,目前4名醉驾者已全部被行政拘留
此前也有立即拘留的规定:第1页共8页如,《人民警察法》第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经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发事件,可以根据情况实行现场管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依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