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教育机构管理制度范本5篇教育培训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学校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学校各部门员工对学校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学校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现金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现金管理,建立健全现金收付制度,严格执行现金结算纪律,对现金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现金使用范围:1
员工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费用;2
出差人员差旅费;3
采购办公用品、零星备件或其他零星开支;4
业务活动的零星支出备用金;5
确需现金支付并经校长书面同意的其他开支
二、现金收付原则:1
收付现金必须根据规定的合法凭证办理;没有按照《资金管理审批制度》审批签章的,财务不予付款
因公外出或购买物品,需借用现金时,按照《员工借款管理》的规定办理
出纳不得擅自将学校现金借给他人或其他单位,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将学校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校长书面许可除外),不准保留帐外公款
出纳不准白条顶款,不准垫支挪用学校资金
三、现金收入和支出:1
不论何种来源收入的现金,应于当日全部送存学校指定银行账户
支付现金,应该从备用金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提取,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收入直接支付各项开支,严禁坐支现金
学校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截留学校的现金收第1页共5页入,在取得现金收入后应及时上缴财务
支付现金在1-5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一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5-10万元的,经办人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10万元以上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财务部门;事先未通知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业务(学校紧急、重大的非日常事项例外)
四、现金报销时间规定:1
购买物品借用现金应在购货验收入库后2个工作日内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