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国资发改革[2006]108号颁布日期:20060606实施日期:20060606颁布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风险管理初始信息第三章风险评估第四章风险管理策略第五章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第六章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第七章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第八章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第九章风险管理文化第十章附则各中央企业: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为了指导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企业稳步发展,我们制定了《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企业实际执行
企业在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及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委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六年六月六日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
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