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两会代表在抄乐集镇及周边人饮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努力发挥重要作用抄乐集镇及周边人畜饮水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灌区群众对水资源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造成施工受阻,使工程不能按时竣工,极大影响了集镇及周边群众人畜饮水困难
为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和愿望,抄乐乡人大积极动员县、乡人大代表深入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要求代表耐心的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问题,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最终使工程顺利竣工,充分发挥了代表在“抄乐集镇及周边人畜饮水工程”中的重要作用
根据《代表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由此证明,代表的作用既体现于法律的有关规定之中,又通过代表自身的工作得以反映出来
代表在履行代表职责时,从事代表工作愈积极主动,其作用则表现得愈加明显
一、抄乐集镇及周边人畜饮水工程基本情况抄乐集镇及周边人畜饮水工程是在原人饮工程基础上进行改(扩)建,工程惠及农户600余户,2298余人(其中学校在校师生1100余人及乡属机关单位均为用水户)
原人饮工程经1987年县水利局批准,资金由街道119户群众自行筹资修建,取水水源在铜鼓井水库坝底,建成后一直沿用至今,由于原有人畜饮用水没有经过科学处理,内含有大量的大肠杆菌,饮用后严重影响人体身心健康,为此,抄乐乡党委、政府邀请县水利局等相关部门现场踏勘,并通过市水利设计院论证认可,做出了街道人畜饮水改(扩)建的决定
该工程于20XX年9月开始施工
工程涉及落花屯村、群星村,6个村民组,17个自然村寨,是20XX年新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设计概算总投资115
但该工程在实施的过程中,灌区群众对该工程中水资源的权属等问题发生争议,导致施工受阻,目前有700多第1页共4页米管网未铺设,造成工程至今无法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