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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女性该怎么维权职场女性该怎么维权产检产假哺乳假一个不能少案例:李女士是某餐饮公司的领班,因为生育,自2010年年底开始休产假
休假期间公司没有向其支付工资
2011年3月初,李女士以公司未能按时支付劳动报酬为由提出辞职
后李女士向劳动仲裁委申诉,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并补发其产假期间工资
仲裁委支持了李女士的请求
后公司不服裁决起诉到法院,主张李女士系自行辞职,公司无需支付补偿金
法院经审理认为,女职工依法享有休产假的权利,并且产假期间工资待遇不得变更
公司未能支付产假工资,故李女士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公司按李女士的原工资标准向其支付产假期间的工资并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
维权提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明确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如果实践中女职工没能享受相关权利,则一定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当然,女职工也要遵守用人单位的相关请假考勤制度,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工作岗位工资标准不得随意变更案例:冯小姐与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约定其工资为每月3000元
工作一年后冯小姐怀孕,公司对其进行了岗位调换,降低工资至1500元
后再次将其工资降至1000元
冯小姐多次与公司沟通无果,于是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
仲裁裁决驳回了她的`请求
冯小姐不服,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司在未能提供证据证明1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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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系协商一致变更工资标准的情形下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