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篇:XX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试行)XX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察管理,落实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成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XX省企业权益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执法监察工作由省监察总队和省煤管局监察处室组织实施
执法人员应当依照本制度的规定,依法实施执法监察,指导、监督基层执法监察工作,推动全省执法工作开展
监管处室应将需立案的案件,交由相应监察处室依法查处
第三条执法监察工作遵循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依法行政、宽严相济,治标为先、治本为上,讲究方法、务求实效的原则,实施规范化、制度化管理,防范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第四条执法监察以查隐患为切入点,纠正并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堵塞安全漏洞,提升本质安—1—全水平,防范安全事故
并根据执法情况,督促各级政府和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第二章执法计划第1页共31页第五条执法监察应当按照年度执法计划组织实施
编制执法计划应遵循明确任务、严格责任,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分级负责、齐抓共管,提高效能、防范事故的原则,明确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执法重点以及执法的时间、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
第六条每年12月初,各执法监察处室要充分征求对应监管处室、有关处室和市、县级安监部门意见,拟定本行业领域下年度执法计划,报监察总队,由监察总队统一审核编制年度执法计划
对列入计划的,原则上执法监察做到100%
第七条执法计划应合理界定执法范围,明确省局直接执法监察的企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