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章程范本(执行董事兼经理,监事,一次性缴付,过渡版)广西山河置业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0年12月15日股东会议通过/第1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杨雄剑、徐冬贵方共同出资,设立广西山河置业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或者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广西山河置业有限公司。第四条公司住所:南宁市青秀区东葛路118号南宁青秀万达广场西1栋4208号。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商品房的销售,房地产信息咨询,建筑安装工程、室内外装潢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对酒店业的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210万元人民币。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姓名或名称证件名称证件号码1、杨雄剑身份证45010419770629153X2、徐冬贵身份证450502198912281213第五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八条股东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占注册资本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1、徐冬贵189万元90%货币2039年12月31日2、杨雄剑21万元10%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货币2039年12月31日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十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二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按每年的12月15日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六条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此资料由网络收集而来,如有侵权请告知上传者立即删除。资料共分享,我们负责传递知识。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十七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议;(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