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员工岗位考核制度教师岗位考核评分细则一、基本素质(8分)1、具备合格学历3分,高学历加2分
2、完成继续教育1分
3、普通话等级考核合格1分
4、计算机等级考核合格1分
5、基本素质部分凭学历证书和英语、普通话、计算机等级证给分
二、职业道德(13分)1、教育理念(5分)
依据各位教师的思想政治修养和教育教学理论修养、学习观念等,在2—5分范围内酌情评分
2、师风(8分)
根据各位教师的职业道德、校内协作精神、家访情况、有无体罚学生行为、是否服从学校安排承担其他公益性工作等,在3—8分内酌情评分
如搞有偿家教、经商等第二职业,经查实则该项分全扣
三、履行职责(48分)1、出勤(10分)(1)出勤部分核查每学年教师点名册,以实际出勤情况计分
(2)婚假(一周内)、丧假(三天内,含三天)、产假(男教师陪产假三天内,含三天)不扣分
(3)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事假(酌情1—3天内)不扣分
(4)事假一天扣2分,病假一天扣0
5分,迟到、早退1次扣1分;患重症病假经学校考核小组讨论可不扣分
(5)旷工一天扣3分,旷课一节扣2分
(6)缺席教工会议、政治学习、教研活动,每次扣0
因公在外确实无法参加除外
2、工作量部分(共12分)原则上能按时保质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或事务的都不扣分
具体依据学校记录的教师工作安排和完成任务情况打分
第1页共2页3、教学流程(26分)依据教务处、教研组的平时检查和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活动中的记录,在10—26分以内酌情评分
四、工作实绩(25分)1、教育教学效果(20分),在8—25分以内评分
2、班主任工作职责(5分)
由政教处牵头,会同教务处、总务处、财务处按班主任工作职责等酌情评分
五、教科研及辅加分(6分)1、基本要求
参加校或外公开教学得2分,未参加者不得分
听课评课完成任务的得1分,未完成任务的不得分
2、较高要求(最高不超过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