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创先争优长效机制制度首问负责制(1)首问负责制是指服务对象来局反映情况、咨询业务、联系工作,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负有为其服务责任的制度
各单位第一位被问到者,就是首问责任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在一起被问到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2)首问责任人必须履行以下责任:一是对服务对象要办理的业务,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要在承诺的服务时限内,积极地予以办理;对于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要负责地向服务对象讲清楚需要补充的手续、要求等
二是对前来咨询业务的服务对象,问到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耐心给予讲解、说明,直到询问人明白为止
三是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的事项,要让询问人明白怎么办、找谁办,并热情地将询问人引荐到办理此项业务的科室或个人;不能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语言予以回绝
四是对前来办事或咨询的服务对象所涉及的事项不属于我局管理业务范围的,要热情地予以说明;确实清楚属于哪个部门(单位)办理的,要向询问人说明办理该项业务的部门(单位)
五是对来办事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热情帮助,尽量达到服务对象满意
六是对前来投诉举报以及对建设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的,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并如实记录反映的问题和反映人的情况,然后根据职责划分移交有关单位处理,需向局领导报告的要及时报告
限时办结制(1)服务对象来办事时,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承办人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及时办理;因故不能及时办结的要说明原因
第1页共21页(2)凡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办理时限,能提前办结的,应尽量提前
对已明确承诺了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办结
(3)凡尚未明确办理时限的单位,应及时补充明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4)无故超过承诺服务时限的,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一次告知制(1)服务对象来咨询或办理业务,承办人应按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一次性告知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