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附件二:科技成果鉴定资料要求1、计划任务书或者合同书(1)计划任务书。是指科技行政部门或者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年度科技项目计划,须提供计划任务书原件或者复印件。(2)合同书。是指受托研究或者合作研究所签订的研究开发合同书(或者合作协议),须提供合同书原件或者复印件。(3)自行研究开发的(计划外)科技成果无需提供上述文件。2、研究工作总结报告(1)选题立项的背景及其目的、意义。(2)技术方案和论证和研究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等。(3)项目研究进展基本情况,如工业项目的试制、试产、试销、试用,农业项目的试种、试养,医药卫生项目的临床观察及应用等情况。(4)研究经费的使用与管理。(5)计划任务目标与项目已完成任务指标对比表格,以及未完成计划任务目标的原因说明。(6)研究工作的主要经验与体会以及下一步的研究发展目标等。3、技术研究报告(1)采用的详细技术路线,技术原理及主要技术特征。(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工业项目需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农业项目需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医卫项目需各种实验数据、图表(图片)、统计分析,主要技术指标测试结果,临床研究病例数及对照研究资料,随访资料及应用反馈材料等。(3)技术的新颖性、先进性、适用性和成熟度,主要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先进水平的比较,对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的作用意义。第1页共3页(4)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的条件及前景。(5)总结的技术创新点。(6)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意见及进一步深入研究的设想等。4、测试报告凡需测试的项目,须经国家、省科技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分析报告及主要实验、测试记录报告(含原始记录)。5、设计与工艺图表属产品类科技成果,须提交设计文件、工艺规范、有关图片图样、产品使用说明书、标准化审查报告、主要生产设备清单等。6、质量标准属产品类的科技成果,须提供产品或技术的相关标准,没有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必须制订企业标准,并经市(州)级或市(州)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7、查新报告(1)国内外同类技术的背影材料和对比分析报告。(2)国家科技部、国务院有关部门或省科技行政部门认定的,有资格开展检索任务的科技信息机构出具的检索资料和查新结论报告。需要与国际同类技术和产品进行比较的项目,必须提供国际联机检索的材料。8、经济效益(一次性或一年的直接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包括经济规模成本构成、节能降耗、年新增产值、年实现利润和税收、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市场需求预测及推广应用前景等。9、用户使用情况证明材料用户意见由直接使用的单位提供,专用理论的产品技术类项目不少于3家用户报告,其他项目必须提供1家以上用户报告。10、特殊要求的有关文件涉及消防、安全、卫生、环保等方面的项目,须有关市第2页共3页(州)级或市(州)级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综合述评报告或证明。11、其他文件资料(1)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具备的其他文件。(2)局部技术已获专利的须提交专利证书复印件。(3)已在国内外学术刊物或学术会议发表、交流的论文,须提交论文原件或复印件、获奖证书,或者被他人引用的效果情况及推广应用情况。12、准确的完成单位(1)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成果,按第一条第二款提交文件。(2)完成单位不包括一般试制加工单位及一般协作单位。13、主要完成人员严格按研制、解决该项成果技术问题所作贡献大小排序。14、阶段性成果能独立应用的重大阶段性成果申请鉴定,必须提交下达研究项目计划主管部门的同意书,方可酌情单独组织鉴定。上述技术资料和有关文件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引用文献资料和他人技术必须说明来源,并提交材料的原件。提交审查的所有材料必须打印、装订整齐,并按标准格式(word文本,a4纸,仿宋体字),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软盘。第3页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