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四议两公开制度一、民-主选举制度1、党支部成员实行两推一驯民-主选举产生;即如开全体党员会议,到会人数超过70%以上,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召开居民代表及党外人士会议,推荐支部成员候选人;按被推荐人的得票多少,差额举行产生支部委员
2、社区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居民直接选择产生;采取选票直接送到选民手中,由选民直接填写自己信任的人,最后通过公开唱票,当场计票公布结果
3、按法定日公布社区内十八周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名单,以及无选举和被选举权的名单
4、在选举社区委员前,先产生社区选举委员会,由社区选举委员会主持选举工作,居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居民代表会议推选产生
5、选举居委会人员,由社区有选举权的居民直接提名,按提名多少,公布候选人名单,最后按提名候选人的名额,进行差额选举
6、在选举法定日,由选举委员会安排,集中投票、集中唱票按得票多少,最后选出居委会成员
7、居民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居委会不称职的人员
8、各小组、居民代表直接由各组居民提名产生,最后按提名得票多少确定社区主任及代表
二、民-主决策制度1、居委会进行工作,由居委会成员商量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
2、总支部、居委会如开会议商量有关社区事情,采取小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有不同看法、想法等可以保留个人意见
3、涉及重大事项以及居民的热点、难点问题,首先召开党员会议将有关事情向全体党员通报,广泛征求意见及解决办法,然后再如开党员、居民代表以上会议,广泛听取意见,通过会议表决的形式确定最终处理办法
4、对重大决策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应及时到社区法律中第1页共3页心咨询,由中心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然后召开党员会议讨论
由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
三、民-主管理制度1、居民会议由社区18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每年召开一次,如果有十分之一以上居民提议,应及时召开居民会议,并且就有关事情依法讨论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