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对策研究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是建立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举措,对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具有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作为一个农业大省,我省仍然还有相当比例和数量的农民没有彻底解决温饱问题,迫切需要得到基本的生活保障
但从目前的情况看,农村社保制度的建设发展还不能满足这一需要
尽管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在我省一些地区已初具雏形,但大部分地区仍未真正建立起来
当前,影响我省农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建设的重要因素有:一是认识问题
长期以来,城镇是事实上的社保体系建设的重心
而对在农村推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认识上仍存在差距
如有的同志认为,农村孤寡老人有“五保”制度,农民有自己的责任田,吃饭穿衣有保障,在农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没有必要
还有的同志认为,农村贫困人口多,贫困程度深,在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下,推行农村低保,条件尚不具备
再就是政策宣传不够深入广泛,一些处于工作一线的乡村干部对“低保”知之甚少
有同志甚至认为,农村“低保”不过是传统农村救济工作的翻版,因而在实际工作中缺乏积极主动性
二是政策问题
实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缺乏相关的政策法规依据和必要的约束手段
目前,国务院和民政部还没有出台关于农村低保的规范性文件,国家也没有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因此,地方政府推进这一工作难度较大,具体体现在工作中存在管理不够规范、程序不够严格等问题,如:证、本、表、册不够健全完善,保障对象的申请、审批、注销程序和保障金的发放程序执行也不够严格,一定程度存在随意性和无序性
三是资金问题
我省各地方财政多数属“吃饭”财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落实存在较大困难
以XX市为例,目前,全市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户31135户,人口68136第1页共4页人,若按现有每月保障补差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