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化疗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为进一步加强我院肿瘤化疗的医疗安全和医疗质量管理,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根据《抗肿瘤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国家卫计委《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范及分级管理制度
一、肿瘤化疗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一)分级管理:根据肿瘤化疗药物特点、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我院肿瘤化疗药物分为特殊管理药物、一般管理药物两级管理
1.特殊管理药物是指药物本身或药品包装的安全性较低,一旦药品包装破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损害,价格相对较高,储存条件特殊,可能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一类肿瘤化疗药物,该类药物应设专柜并专人保管、明显标识、账物相符,保存条件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执行
药品包装上具有明确毒性药品标识的抗肿瘤药物须严格遵循国家颁布的相关管理规定
2.一般管理药物是指未纳入特殊管理的药物,属于一般管理范围,该类药物应设专柜,明显标识,做到账物相符
“肿瘤化疗药物分类目录”见附件一
(二)使用管理1.规范、正确地使用肿瘤化学治疗药物,严格掌握化疗适应症,实施个体化的治疗原则
2.化疗前应向患者或患者授权的被委托人全面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化疗可能导致的副作用和风险以及经济负担等,并签署《化疗知情同意书》;3.对于使用化疗药物的疑难、危重及死亡病例讨论,化疗专科或化疗专业组负责人必须参加并提出讨论意见;4.病历中详细记录化疗方案和具体执行情况,以及不良反应的出现时间、程度、处置措施和转归等;出院医嘱中注明如何观察和发现骨髓抑制等常见不良反应的方法、如何应对常见问题、复查或再次治疗时间以及紧急联络方式等主要注意事项;5.严格遵医嘱应用化疗药物,对肿瘤化学治疗药物的超常规、超剂量、新途径的用药方案,应通过病例讨论确定,并备案
6.调配抗肿瘤药物须凭医师开具的处方或医嘱,经药师审核后予以调配;并由药师复核药品,确认无误方可发放或配置
7.护士在执行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