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局长述责述廉述德报告一、落实主体责任,筑牢反腐倡廉大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作为党组书记,我牢记这一使命,不敢松懈。一是亲力亲为。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重大情况亲自汇报。自20XX年10月调XX县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书记以来,本人主持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7次,讲党课2次。二是落实责任。年初,局党组与下属各党支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廉政建设的责任和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岗位和每个干部,将党风廉政工作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三是完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好人、财、事。先后完善了《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述职、述廉、述德工作制度》、《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选拔任用工作若干规定》、《局属单位(股室)负责人廉政谈话制度》、《工作人员行政问责暂行办法》、《公务接待制度》、《三重一大报告制度》、《党委班子议事工作制度》、《党委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等20多项制度。四是切实改进作风。认真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