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工程监理HSE合同甲方(全称):乙方(全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建设工作监理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工程监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及责任,保障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1
1违约、违规、违章: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2事故: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3不可抗力: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4第三方:指和甲方有合同关系、接受监理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施工分包单位
2.工程项目概况2
1工程名称:2
2工程内容:监理范围内工程采购、施工
施工的安全管理、质量控制、进度控制、资质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
本合同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工程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应与主合同同时谈判、同时签订、同时报审,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工程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起重吊装伤害、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火灾、爆炸、尘毒、噪声、施工现场的流动污染源(固体废弃物、生活污水、生产污水、车辆尾气、工业噪声等)、冬季施工中的低温冻伤
3.双方的权利义务3
1甲方的权利:3
1有权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
2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甲方及其上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有权要求乙方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