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通信手机电池及充电器产品将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摘要
移动通信手机电池及充电器产品将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这对于相关生产企业确实是一件大事
本文就此对生产许可证问题进行讨论以供企业参考
引言不久前在网上看到:手机(包括电池、充电器)实行三包的规定终于出台,10月份将在京发布《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规定》主要包括以下10项内容:①首先强调了“三包”规定是按《民法通则》、《合同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法律原则制定的,目的是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的手机及电池、充电器出了问题,应该找谁、怎么解决,“三包”条款规定得清清楚楚,这就克服了消费者手中有法却投诉无门的情况
②手机出现质量问题,谁卖的就找谁,销售者要承担包退、包换和包修的“三包”责任
销售者可以据此规定再和维修者、生产者或供货者签订合同
③销售者必须按“三包”规定承担责任和义务,要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给消费者开发票,并在上面注明手机串号、电池、充电器的产地和标志等
④生产者的承诺作为民事担保应当依法履行,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⑤生产者必须建立与销售规模相适应的维修网点,做好售后服务
⑥维修者必须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资质证书
要有经培训后由信息产业产部代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核发的执业资格证书,维修网点还要具备维修时必需的仪器设备
⑦对手机电池、充电器行业进行规范,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⑧随商业活动赠送的话机、电池、充电器同样享受“三包”服务
⑨修理期间,修理者要为消费者提供备用机
⑩信息产业部为此成立维修资质管理中心和投诉中心
该投诉中心是专门受理手机投诉的机构,投诉结果将定期公布
在上述消息中,提到了手机电池和充电器将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这是许多相关企业关心的问题
据了解,主管部门是有此安排,计划对包括手机在内的手持移动通信产品用的电第1页共6页池和充电器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