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与职业健康教育培训记录(2016)培训日期2016-05-21培训时间21:00-23:00培训课时2培训地点四楼会议室培训方式内配培训人数30组织部门安委会授课人彭志权评估人熊寿庆培训课目/教材1、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培训内容摘要——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讲座一、有关术语和定义1
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耿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情加重
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害的特殊生理或病态状态
二、职业病防治措施与对策针对当前我国职业病危害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1
建立完善的职业卫生保障机制
大力实施职业卫生管理人才培养计划,建立一支既精通业务,又熟谙法律的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管理队伍
进一步充分认识依靠职业卫生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制定和落实职业卫生政策措施,建立完善职业卫生发展的大环境
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工作场所健康促进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一、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四)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