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工程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1991年8月1日1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90)建标字第67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为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市建设司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工作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编制说明2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要求,由我部城市建设司主管,由北京市市政工程局主编,会同上海市政工程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工程局、天津市公用局、武汉市建委城管处、吉林省建设厅、甘肃省建设厅、铁道部基建总局、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化工部基建局共同编制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我国各地区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的实践经验,参考了有关国内和国外先进标准,约请了冶金部基建局、四川省建设厅参加讨论,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并经过了试点工程的验证
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和科学研究,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北京市市政工程局(地址:北京市复外南礼士路十七号,邮政编码:100045),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0年12月目录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施工准备第三章围堰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土、草捆土,草(麻)袋围堰第三节钢板桩围堰第四章基坑第一节施工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