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2018年3月说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浙江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
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是一项涉及民生工程,专业性较强,合同履约期长的居民消费支出
为更好地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签订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择项条款
3、签订合同前,发包方(甲方)应查验承包方(乙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应加盖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一致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4、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的示范文本,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采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本合同适用于除全装修住宅以外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含旧房翻新、二手房装修)工程
浙江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施工合同合同当事人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住所: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地址:电话:委托代理人:电话:现场施工负责人: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概况和造价(一)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所有或有合法使用权
甲方承诺有权对该住宅进行装饰,否则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1由甲方承担
乙方应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