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建设管治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增强和标准我区乡村公路建立与治理,进一步推进乡村公路“建、管、养、运”一体化建立,促进乡村公路健康、不变、持续发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乡村公路建立治理方法》和省当局〔〕20号文件,结合我区实践,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乡村公路普通指县道、乡道、村道及乡村客运站、乡村公路桥梁、渡口船埠
我区行政区内乡村公路建立治理合用本方法
第三条乡村公路建立,应坚持“当局主导、全民参加、统筹规划、散布施行、量体裁衣、分类指点,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指点方针
第四条乡村公路建立该当包管质量,降低本钱,节能降耗,节省用地,维护生态,鼓舞采用新技能、新资料、新工艺
第五条区交通局作为我区交通行政主管部分,详细担任全区乡村公路建立的施行、指点、监视和效劳
首要职责是:指点全区乡村公路建立工作,拟定技能规范和免费供应设计图纸及相关材料
第六条各乡(镇)担任本辖区内乡村公路建立的共同协调工作,担任乡道公路和通村公路的组织、施行、治理,监视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施工平安,资金筹集,群众发起和协调效劳等详细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是通村公路建立的主体,担任“一事一议”、筹劳筹资,地盘调整、青苗(附着物)和房子拆迁的措置以及施工单元确实定
第七条乡村公路建立执行目的审核,由区乡村公路建立办公室拟定审核方案,并报经区当局或区乡村公路建立指导小组赞同后,按年度方案进行反省和审核
第二章建立规范第八条通乡公路准则上一概按山岭重丘三、四级路规范建立,双车道路基宽准则上不少于6
5米,单车道路基宽准则上不低于4
5米,到达线型顺适、纵坡适度、排水迟滞、路面平第1页共5页坦
第九条通村公路路基宽度准则上不少于4
5米,特殊坚苦路段不得低于3
5米(每隔200—300米左右设置错车道)到达线型顺适、纵坡适度、排水迟滞、路面平坦
第十条乡村公路建立应充沛应用原有道路进行革新,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