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第一篇:环保设施管理制度)环保设施管理制度一、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三废”治理、综合利用以及与生产装置连接的环保设施和装置(以下统称环保设施)的管理
(一)环保设施的范围1、废气、废水、废渣、噪声的处理设施及设备
(1)废水处理装置、废水处理回收装置
(2)废气处理装置,除尘装置、废气回收装置
(3)废渣贮存场,固体废弃物堆放场
(4)噪音防治设施
2、综合利用设施
(1)以“三废”为主要原料生产产品的综合利用装置及该装置的废物处理设施
(2)回收利用废水、废气、废渣中的有用物质生产产品的装置
(3)废油、废热、废水回收设施
二、职责1、验收合格投运的环保设施,转入生产单位固定资产体系,由所在部门(单位)负责环保设施的运行和管理,建立本部门(单位)环保设施台帐;每月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报安全环保部
2、技术部负责环境保护设施工艺条件的控制管理,以确保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3、环保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环保设施的管理,并建立公司环保设施台帐
4、板金组和漆工组车间负责对环保设施的维护、检修,以确保环保设施的长周期稳定运行
三、管理内容(一)环保设施的竣工验收环保设施正式投运前,应按照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二)运行管理1、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执行生产技术部下发的生产设备管理和运行相关指标,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生产设施同时投入运行
第1页共9页2、对环保设施的运行,必须严格工艺条件,严肃工艺纪律,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等各项规章制度,要有原始记录和数据台帐
对误操作造成处理效果差或污染环境的,要纳入考核,污染严重的追究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责任
3、环保设施所属单位要建立设备、装置运行、处理效果、操作记录等管理和统计台帐
并前将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每月按时报工厂主管人员
4、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