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各类财产的管理,提高物品财产的使用率、完好率,明确工作管理职责,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谷阳二中校产管理制度》
一、校产管理组织1、学校财产由校产科统一负责管理
校产科负责报账、录入、使用分配、清查盘点、报损处理及财产管理缺失的责任认定
2、校产的使用科室、年级是财产的日常保管、维护责任者,各科室主任、年级主任是本部门财产管理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所有财产的有效运转,并保证部门全部财产的完整性
各部门负责人可经校产科有效授权指定校产管理员,以行使校产管理职责
3、直接登记在个人名下的办公用品,使用人是财产保管责任人
4、校产科将各年级、科室经常使用的校产登记造册,与相应负责人签订校产管理责任书
二、校产购进控制、建帐1、校产购置按采购制度规定,实行先申报后购置制度
申报手续不完备的校产不予登记入账
2、校产科对新购财产要核对发票与实物是否相符,校对无误后要求采购人在台账经手人处签名确认,然后记入财产台账(内容包括购置日期、单价、名称、供应商、发票号等),购置三日内予以建帐、编号,并在财产显眼处喷号或贴牌
新财产实行先入账编号后使用的管理制度
三、校产调拨与交接1、为提高校产使用效率,校产科可以根据学校需要调动校内各类校产,使用部门不得拒绝
但校产调拨、转移需填写校产调拨单和校产交接单(一式三联:第一联,移出方作调出校产依据保管;第二联,接收方作移入校产依据保管;第三联,校产科作调帐依据保管)
财产移、接双方凭盖有校产科印章和校产科长签名的校产调拨单交接财产
交接时,应准确填写第1页共3页内容,无误后在交接单上签名确认
2、各部门校产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校产交接手续,填写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直接监管,校产科监督
3、因校产维修、保养确需调出使用部门的,由基建科(电教物品由电教中心)开具维修(保养)单交调出部门,待维修(保养)完毕后,由原使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