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供货合同甲方(需货方):乙方(供货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承建的工程管材、管件采购工程供货事宜达成一致,特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一、供货产品的名称、品牌、规格及数量1、货物名称:PE管材及管件2、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及数量:见附表PE管材及管件明细表3、其他:如供过程中数量发生变更,以甲方实际收货的数量为准
二、供货产品价格以双方确认的供货产品价目表(单价见附表)为依据
此价格为含税价,运费由乙方负责
三、交货时间、地点及供货方式1、交货地点:
2、交货方式:汽运,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运输费用和风险
3、交货时间:年月日开始供货,根据甲方需求分批交货,具体时间由甲方通知为准
4、如乙方不能按甲方的要求供货,甲方有权另行采购、材料差价由乙方
5、若因不常用规格或乙方存货不足在上述期限内交货确有困难的,应提前通知甲方,交货时间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四、产品质量、验收标准及方法1、乙方所供产品应符合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必须GB/T13663-2000和GB/T13663
2-2005标准
并符合卫法监发【2001】61号《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
原材料采用PE100级,不使用混配料生产
2、合同签订时乙方提供的样本、样品甲方进行封存,作为产品验收的依据;乙方确保向甲方提供与价格、样品相符的产品
3、根据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需要进行检测或抽检的,该检测或抽检的合格证明为付款的必要依据
4、乙方送货到指定交货地点后,甲方应即指派专人验收,验收合格后在乙方送货单上签字生效,甲方若有异议的,在收货后三十天内提出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甲方每次要货提前一周向中标单位提交要货计划,乙方按质、保量送货至指定地点经招标单位验收合格后付已供货价款的70%(验收期限为10天内);工程竣工后打压试验合格,付至已供货价款的90%(打压期限为15天),余款于竣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