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质监局督查督办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上级和我局的重要决策和工作措施及时、全面、准确的贯彻落实,切实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督查督办对象
包括局机关各科室、稽查队、检验检测中心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条督查督办内容
1、上级部门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明确要求县局报告贯彻落实情况的事项;2、市局、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所交办的事项;3、全局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部署实施情况;4、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执行情况;5、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6、人大议案、建议,政协提案需要承办落实事项,行风监督员、新闻媒体(含网站)、社会各界举报、投诉、评论、批评、建议或意见;7、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需要办理落实的重大事项;8、与质监工作相关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9、局领导对某项工作口头或书面的指示、批示和要求;10、其它需要督查督办事项
第三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点(一)会议督查
会议督查实行周督查,包括对参加省、市局,县委、县政府会议等的落实情况督查以及对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
重点督查:1、参加会议情况
重点督查是否按时参加会议,有无旷会、早退情况,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是否按规定请假
2、参加各类会议,会后1个工作日内,负责落实或牵头落实的科室、单位要向办公室提报会议主要内容或会议纪要,办公室负责将会议纪要、会议相关材料梳理上传,在oa系统流转
第1页共4页会议要求上报落实情况的,还要在规定时限内将落实情况一并上报
局领导参加的会议,由局领导根据会议内容指定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上报
3、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专题会议议定的事项按领导要求发布督办通知,承办单位要按照事项完成时限要求,书面提报计划进度和事项进展情况
4、局办公室每周汇总会议督查情况提报局领导,重要事项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