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错事故讨论、上报制度1、各护理单位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
2、发生差错、事故后,本人应立即向护士长口头报告,护士长即刻逐级上报
3、发生差错或事故后当事者要如实反应情况,以便采取积极正确的抢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4、发生严重差错或事故的有关记录,如检验报告、药品、器械、标本等,均应妥善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弃掉,以备鉴定,并及时登记差错、事故的发生和后果
5、为了弄清差错、事故的真相,应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要求本人参加,允许其发表意见
决定处分时须慎重,并做好细致的思想工作,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6、发生差错或事故后,按性质、情节、后果,可分别组织病房、科系或全院有关人员讨论,从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教育大家
并确定事情的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7、发生差错或事故后,护士长必须于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将差错、事故发生经过处理结果报告护理部
8、发生差错、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如果有意隐瞒或不报,一经发现,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9、护理部应定期组织人员讨论、分析可能发生差错、事故的因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协和医院护理部第二篇:护理差错、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护理差错、事故上报及管理制度1
护理部(护理质控中心)建立差错事故鉴定委员会,负责对全院护士在护理工作中出现的差错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确定差错事故性质,提出整改意见
各科室建立护理差错、事故登记本,由护士长及时登记发生差错或事故的日期、责任者、事件经过、原因分析、差错性质、后果防范措施、处理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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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中,如果发生一般护理缺陷、差错由护士长组织全科护士讨论并总结,提出整改意见,填写在护士长手册,按规定时间上报护理部
各科室严格执行差错事故报告制度,发生差错事故的科室和个人,有意隐瞒、掩盖和拖延不按规定时间报告,按情节轻重予以处分
发生护理事故后,当事人或知情人应立即向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