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欠条最不能忽视的5大问题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借条是十分重要的证据之一,对明确双方当事人借贷关系成立与否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当事人出具的是欠条,有的提供的是借条,各有不一
下面小编整理了借条欠条最不能忽视的5大问题,供你参考
借条欠条最不能忽视的5大问题一、证明的法律关系不同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但两者有很大的区别
借条是借款人或借用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借物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贷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或借用合同关系
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或者实物的流动,但欠条可能没有
在打借条的时候,出借人刚刚或者正在把物品、款项交付给借用人,为了确认这个流动的事实才用借条加以固定;欠条一般是结算或证明财产所有与占有的相反状态,即所有权人的东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打欠条时已经存在,打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
当事人在借款时有的写欠条,在诉讼中还需向法官解释欠款原因及用途,并承担举证不能的败诉风险
二、约定利率的效力实践中有不少债主误解民间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能口头约定,而没有写进借条中
事实上,法律规定民间借款双方可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范围内约定利息
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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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的规定,如果没有将利率写入借条中,出借人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