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规范化宣传活动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宣传贯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落实国家对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更好地发挥学校在促进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中的基础作用,根据《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创建活动的意见》要求,我校积极开展语言文字达标创建各项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各项创建任务,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是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正确使用祖国的语言文字,树立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是国家对每个公民的基本要求
通过创建由于文字规范化示范校,有利于提升我校优质教育品牌的形象,充分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创建思路各科室、各年级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基本要求(一)我校汉语语言文字工作由邵继国同志担任组长,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卢霞云同志担任副组长,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由教导处牵头,语文教研组具体实施,使语言文字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继续把“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作为教师继-1-续教育和教师基本功训练的基本内容
(三)把“说好普通话、写好用好规范字”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目标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具体措施(一)大力推广普通话1
健全网络,抓好组织管理(1)在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下,建立以“领导引领,教师主抓,学生落实”的语言文字规范化组织体系,要求领导带头说,各类会议、教学研究必须说普通话;教师率先说,师生交流、课堂教学必须说普通话;学生普遍说,大力倡导学生在各类场合说普通话,真正让普通话成为我校的交际语言
(2)建立班级监测制度,各班主任担任规范语言文字书写督导员,每班设2名“推普员”,负责政策的宣传、推广和检测
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1)在校园网上开辟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专栏,宣传语言文字工作和规范化示范校创建工作,推动我校语言文字进一步规范化
(2)以校园宣传橱窗、黑板报、才艺展示栏为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