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成立于1993年,是中央直属大型国企中国航空油料控股公司(下称“集团公司”)的海外子公司,2001年在新加坡交易所主板上市,成为中国首家利用海外自有资产在国外上市的中资企业。在总裁陈久霖的带领下,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一个濒临破产的贸易型企业发展成工贸结合的实体企业,业务从单一进口航油采购扩展到国际石油贸易,净资产从1997年起步时的21.9万美元增长为2003年的1亿多美元,总资产近30亿元,可谓“买来个石油帝国”,一时成为资本市场的明星。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被新加坡国立大学选为MBA的教学案例,陈久霖被《世界经济论坛》评选为“亚洲经济新领袖”,并入选“北大杰出校友”名录。但2004年以来风云突变,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在高风险的石油衍生品期权交易中蒙受巨额亏损而破产,成为继巴林银行破产以来最大的投机丑闻。造成其破产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对未来油价的错误判断、未能根据行业标准评估期权组合价值、缺乏推行基本的对期权投机的风险管理措施、对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规则和控制、管理层也没有做好执行的准备等。但归根到底,中航油新加坡公司问题的根源是其内部控制缺陷。下文是根据内部控制的五个要素对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内部控制进行的分析:(一)控制环境组织架构形同虚设。在中航油新加坡公司股权结构中,集团公司占有75%的股份,一股独大,其他股东根本无话语权。董事会的绝大多数成员是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和集团公司的高管,独立董事被边缘化。集团公司派来的两任财务经理都被陈久霖以各种理由拒用,集团公司也无可奈何,可见集团公司对他的约束力度非常弱。所以,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三者合一,并且最终发展为经营者一人独裁。故在这种“强人治理”的文化氛围中,建立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内部审计委员会等制衡制度和风险防范制度,根本无法得到有效执行,形同虚设。经营者盲目自大、赌性重、无视风险。如果交易按照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其制定的《风险管理手册》的操作规范来操作,公司最多遭受500万美元的损失。但是由于经营者一人独裁,缺乏专业的石油衍生品交易知识和实际操作经验,错误判断了油价的走势,而且当市场油价的走势与他的判断相悖时,他没有向公司的资深交易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咨询意见,认真反思他对油价的判断是否符合市场规则,而是一味的盲目自大、好赌,坚信自己的判断是正确的,因而一再延迟期权合同的交割日期,在亏损时大规模增仓,从而导致了失败。公司的管理层法治观念淡薄。国务院1998年8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取得境外期货业务许可证的企业,在境外期货市场只允许进行套期保值,不得进行投机交易。”1999年6月,国务院令发布的《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期货交易必须在期货交易所内进行。禁止不通过期货交易所的场外期货交易。”第四十八条规定:“国有企业从事期货交易,限于从事套期保值业务,期货交易总量应当与其同期现货交易量总量相适应。”但是,2001年11月,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上市,招股书上已经将石油衍生品交易列为业务之一。而且,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的是场外交易,期货交易总量大大超过了现货交易总量。在出现500万美元的交易亏损时,中航油新加坡公司没有按《风险管理手册》的规定向集团公司报告;在得知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的重大亏损后,集团公司也没有向独立董事、外部审计师、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社会机构投资者、小股东社会的公众及披露这一重大信息,反而提前配股,将获得的资金挪作交易保证金,谎称盈利,隐瞒真相。(二)风险评估从1997年起,中航油新加坡公司先后进行了两次战略转型,最终定位为以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进口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的实体企业。在总裁陈久霖的推动下,公司开始涉足石油期货,在取得初步成功后,中航油新加坡公司管理层在没有向董事会报告并取得批准的情况下,无视国家法律法规的禁止,擅自将企业战略目标移位于投机性期货交易。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从事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特点是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