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精选合集]第一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促进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央《建立建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精神和市纪检委《关于制定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方针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保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系列决策和部署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立足教育,着眼防范;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内容第六条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七条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部署和要求,确定本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思路,分析研究党风廉政第1页共16页建设的基本状况,对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结合实际情况和不同阶段干部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和党员干部监督管理的规定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和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结合实际及时提出具体整改要求
(四)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的各项规定,防止和纠正在提拔任命干部工作中出现的不正之风,为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提供组织上的保证
(五)履行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