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工程名称:滨湖名苑建设单位:湘潭市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签订日期:年月日第1页共12页滨湖名苑预应力管桩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湘潭市恒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将滨湖名苑项目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施打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名称、地点、内容、范围)一、工程名称:滨湖名苑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基础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二、工程地点:湘潭市九华示范区宝马东路三、工程内容:预应力高强混凝土管桩施工项目(包含桩机进退场、桩位放样、订货、运输、装卸、沉桩、桩孔覆盖、截桩(达到设计桩顶标高)、对头接桩(采用二氧化碳保护焊)、桩基施工时所需的临时设施及水费、电费及工程相关的隐蔽及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检测配合等内容)
四、工程承包范围:滨湖名苑项目预应力管桩施打工程
预应力管桩采用锤击法施工
桩型为PHC-AB500(100)-15a,桩长以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全风化砾岩、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岩面为持力层且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1000㎜,并将桩接到设计标高;预应力管桩数量约1000条,总长度按实结算
施工设备要求锤击机械施工
在甲方通知后三天内施工设备进场,甲方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施工现场以开挖后现状交付给乙方,整个场地在施工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施工措施费中
施工运输道路如因天气原因需要填砖渣等硬化处理,由乙方主动完成,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双方友好协商据实结算
第二条、工程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与检验、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第2页共12页五、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一)工期:本工程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含节假日在内)(以正式开工之日起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