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逐步建立起一支符合我校实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和较高业务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带动我校教师队伍整体水平的提高
为使我校培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特制定如下计划:一、培养范围及重点对象1、培养范围:全校在职任课教师、班主任和中层管理人员
2、重点对象:校级(赵素燕、陈生军)镇级(何晓莹、张琨)市级(陈芳、张明娟)二、培养条件(一)政治思想条件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政治上坚定;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为教育事业奋斗终身的崇高理想,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无私奉献,积极进取,勇于创新
3、认真履行教师职责,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具有正确的人才观、教学观、质量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面向全体学生,热爱、关心、尊重、信任学生,教书育人
(二)业务能力条件1、学识基础方面:具有《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不具备合格学历,但成绩突出者,可酌情考虑);具有相应教学岗位的教师资格证书;具备所任教学科系统的基础理论知识,并对国内外的最新教育动态和教研成果有所掌握和了解;有改革和创新意识,治学严谨,教风端正;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2、任教年限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岁以下,教龄在5年以上,具有本科学历,但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已具备相当能力的教师也可考虑
3、教育教学基本功方面:①全面掌握、熟悉所教学科的教学目标、任务、方法及课程体系、课程标准、教材内容,并熟练运用于教学的全过程,准确指导教学和处理教材,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环节紧凑
②具有较强的自修能力,不断学习,钻研教材及所教学科的前沿及相关知识,不断充实自己,完善知识结构
③面向学生,因人施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