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服务中心制度(精)XX县区农村集体“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为服务基层、服务群众,认真贯彻落实省纪检委、省监察厅、省农委、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实行委托代理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代理服务行为,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农村“三个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由乡镇财政负责人兼任,工作人员2名,从农经员、财政员中挑选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者担任
村里设一名“三资”报账员
二、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一切工资福利待遇不得在村集体财务中列支
三、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人员的调整,要经县纪委、农业委、财政局同意,村集体报账员的调整应报乡镇政府同意,报县农业委、县财政局备案
四、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业务上接受县农经总站的指导和监督
五、实行主任负责制
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主任对中心业务工作、政务建设、廉政建设等全面负责
六、实行岗位责任制
中心内部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明确中心主任岗位职责、会计岗位职责、出纳岗位职责,各岗位职责相互监督
七、实行代理服务工作报告制度
服务中心应做到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每月(季)将要公示的内容提供给村、组,督促村组负责公示
并将“三资”代理服务工作开展情况按季报告乡镇党委、政府
八、建立工作会议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总结前期工作,通报有关情况,反映存在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落实责任措施提出下步工作意见
九、建立报账员管理制度
第1页共5页1、报账员在业务上接受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的管理和培训,每年年终,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要将各村报账员的工作情况向乡镇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作为乡镇对各村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
2、报账员对村级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县农委统一印制的“村级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