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病事假管理制度病假管理制度局病假制度: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计发
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9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全额计发
病假超过6个月的,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工资按70%计发;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工资按80%计发
一、请假方法请病假需向科室负责人递交书面请假条、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
科室负责人报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到院绩效考核机构备案后,出具书面通知(一式两份),科室负责人保存一份,同时送达本人一份,假期自准假通知注明日期开始计算
急症住院的情况可电话方式向科室负责人请假,不必预先提交材料,出院后提供相关病历、发票证明,到院绩效考核机构补办相关手续
无法按时提供请病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一律按事假处理
未取得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的情况下(疑难病症本地医院允许转诊的除外),不得以“出去看病”为理由请病假
二、病假期间工资、绩效待遇1、病假期间绩效奖励按天扣除
2、病假期间的工资根据年度病假累计天数,采取阶梯制核算发放
年度病假天数累计方式
有住院情况的用当年所请病假总日数减去住院日数(即住院期间病假的天数不计入病假累计,以住院发票为准);无住院情况的即当年所请病假总日数
病假阶梯制工资分为以下5个区段:少于15天、15-30天、31-60天、61-180天、大于180天
病假累计15天以内的(不含15天),按天扣发津贴补贴;病假累计15—30天的(含30天),扣发当月津贴补贴;病假累计31天—60天的(含60第1页共5页天),扣发津贴补贴、扣发20%薪级工资;病假累计61天—180天(含180天)分两种情况: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70%;扣发津贴补贴;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的80%;扣发津贴补贴
病假累计超过180天的分两种情况工作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