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实践与探索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
“要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特别是国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大力推进企业的体制、技术和管理创新”,“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这为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本与所有权及分配制度构架提供了理论基础
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伴随着国企分配制度改革的实践逐步向前演进,并不断为实践发展开辟道路
国企分配制度改革的理论探索在广泛的范围内进行,通过继承、创新、引进、消化形成了许多重要思想和新的观点
一、对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理论的发展1、恢复按劳分配原则,反对平均主义
针对改革前长期违背按劳分配原则所造成的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不良后果,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出,“按劳分配,多劳多得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决不允许把它当作资本主义原则来反对”
“人民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多劳多得,少劳少得,男女同工同酬
加强定额管理,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付给报酬,建立必要的奖惩制度,坚决纠正平均主义”
这不仅在理论上冲破了传统的框架,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按劳分配的理论和归位,而且在实践上具有重要意义
2、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形式为补充
随着所有制度改革的深入和多种经济成分的并存和发展,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分配形式是多样性与非劳动性并存的,以按劳分配为主,其他分配方式为补充
除了按劳分配这种主要方式和个体劳动所得外,债权利息、股份分红
风险补偿、雇佣劳动带来的非劳动收入等,只要是合法的就应该允许,“我们的分配政策,既要有利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提高的前提下体现社会公平”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在坚持十三大分配观点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深化,明确提出可以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