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经营承包合同甲方:乙方:为规范鹰潭市城区机动车停放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甲方会同市公安交警部门等就市城区2198个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按照依法、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利民的原则,对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经营承包权(承包期限为五年)进行公开拍卖
本次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经营承包权拍卖,采用“投资—经营—移交”项目建设模式,由中标单位(承包方)负责我市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智能化管理系统的项目建设和运行,进行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收费工作
乙方依法通过公开竞标,取得了上述城区机动车辆临时占道停车泊位的停车收费经营承包权
为此,甲、乙双方就市城区机动车辆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有关收费经营承包事宜签订合同如下:一、承包时限、承包金额和项目建设模式等事宜1
承包期限:收费经营承包期五年,合同一年一签,自2015年月日起至2016年月日止
除免费停车规定外,市城区规定的机动车辆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内的临时占道停车服务费由甲方承包给乙方统一收取,甲方不得另行发包或自行收取
承包金额:根据竞价结果,乙方在承包期内第一年向甲方上交机动车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服务经营承包费为万元(大写),以后每年上交政府承包金在中标价基础上递增10%
经测算,单个停车泊位经营承包费为:每天元,每月元
若因停车泊位数量发生增减、临时占道停车收费标准发生调整,则经营承包费也据此予以增减,且以后每年承包费递增10%,直至承包期满
项目建设模式及保证金: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向甲方交纳壹佰万元建设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在两个月内,承担城区道路临时占道停车泊位智能化管理系统整套设备的项目投资建设和试运行(采用智能化的停车收费方式,须在每个核准收费的道路停车泊位上安装车辆检测传感器,检测泊位状态,将检测到的信息发送到后台系统和POS机上,收费人员通过POS机进行巡检
系统须支持多种收费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