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2
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3
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4
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5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6
推普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的内容和精神,自觉维护祖国语言的纯洁和健康,推进校园语言文化建设,加强师生的素质修养
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该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管理制度
一、推广普通话工作制度1
成立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由教学副校长分管并具体组织落实,各班配备三名推普员,加强推普工作的监督
全校教师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语言知识,积极推广普通话自觉使用“四用语”(课堂用语、会议用语、宣传广播用语、校园交际用语
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普通话水平等级考核,考核结果列入教师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列入学生素质考核一项内容,每学年进行一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口试、笔试),不达标的不得参加三好生评选
学校每学期有计划的安排各种形式的推普活动,在校内形成一个以讲普通话的良好风气
推普工作列入先进教研组和“文明班级”考评条件
二、语言制度1
普通话规范制度(1)热爱祖国语言文字
(2)说标准普通话,不夹带方言,不转变语音、语调
(3)学生在校园内说普通话,课堂发言,课下交流时使用普通话
(4)提倡学生在家庭和社会上也要说普通话
规范字使用制度(1)作业书写规范,减少错别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2)学习笔记中使用规范字
(3)小报及宣传刊物中使用规范字
(不使用简化字、繁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