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与权限管理规范一、总则(一)目的加强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管理,规范系统用户与权限,保障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范
(二)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1卫生系统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试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儿童预防接种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试行)》(三)适用范围“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包括预防接种、疫苗管理、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冷链设备4个业务管理子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的所有机构和用户,2包括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乡级防保组织和预防接种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及其它有关机构和用户
二、用户管理(一)用户类型1、系统管理员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系统管理员,授权管理“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用户,是履行用户管理与服务职能的唯一责任人
2、审计管理员国3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审计管理员,授权“中国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安全审计,是履行系统安全审计的责任人
3、业务管理员国家、省、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立业务管理员,授权分配业务子系统用户权限,是履行所管业务子系统的权限分配、建立角色等职能的责任人
4、普通用户各级根据业务需求,由系统管理员建立普通用户,由业务管理员授权,是执行相应业务工作的责任人
(二)用户职责41、系统管理员负责本级的业务管理员、普通用户以及下一级系统管理员的用户账号管理,县级系统管理员还需负责辖区内乡级普通用户的账号管理
包括各类用户的创建、有效性及密码等维护管理,分配业务子系统,为所管用户提供账号使用的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等
2、审计管理员负责本级及下一级操作安全审计,县级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