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VIP免费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_第1页
1/14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_第2页
2/14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_第3页
3/14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第一篇:(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二、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食品经营者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应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三、食品经营者应当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四、食品经营者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应当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第二篇:2016食药局年食品安全法知识问答题及答案2016年XX市食药局《食品安全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共50道题)1、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d)起施行。a.2015年1月1日b.2015年5月1日c.2015年6月1日d.2015年10月1日2、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制度,对食源性疾病、(b)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检测a.食品添加剂b.食品污染c.食品有害物质残留d.农药残留3、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c)。a.食品卫生许可b.食品生产许可c.食品经营许可d.无需取得许可4、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当符合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第1页共14页于年。(a)a.六、二b.二、六c.十二、三d.三、十二5、食品生产经营人员(b)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a.每半年b.每年c.每两年d.每三年6、食品安全标准的性质是:(c)a.鼓励性标准b.引导性标准c.强制性标准d.自愿性标准7、加热食品应使中心温度达到(b)以上才能保证杀灭食品中的微生物或防止微生物的生长繁殖。a.60度b.70度c.80度d.100度8、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b),对进入该批发市场销售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抽样检验1a.实验室b.食品检验机构c.第三方检测机构9、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用农产品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c)个月。a.一b.三c.六d.十二10、下面关于食品安全的表述,正确的是:(b)a.经过高温灭菌过程,食品中不含有任何致病微生物b.食品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对人体健康不造成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c.原料天然,食品中不含有任何人工合成物质d.虽然过了保质期,但外观、口感正常11、下列食品中,哪些属禁止生产经营的:(d)a.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b.超过保质期的食品c.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d.以上都对12、食品检验报告应当加盖(c),并有检验人的签名或者盖章。a.公司公章b.食品检验机构行政章c.食品检验机构公章d.监督机关行政章13、对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检验结论有异议的,食品生产第2页共14页经营者可以自收到检验结论(b)之日起内向实施抽样检验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检申请,a.五个工作日b.七个工作日c.十五个工作日d.三十个工作日14、违反本法规定,食品检验机构、食品检验人员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的,由授予其资质的主管部门或者机构撤销该食品检验机构的检验资质,没收所收取的检验费用,并处检验费用罚款。(a)a.五倍以上十倍以下b.三倍以上五倍以下c.五倍以上d.十倍以上15、因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出具虚假检验报告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受到开除处分的食品检验机构人员,(a)不得从事食品检验工作。a.三年b.五年c.十年d.终身21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履行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职责,(c),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供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食药局必备系列)食品召回及停止经营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