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鄂州市华容区段店镇2012年度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标段)施工合同工程名称: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日期:第一章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湖北省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项目计划批准文号:4、设计单位:5、工程内容:1、土地平整;2、道路工程;3、农田水利;4、其它工程
6、承包范围:总承包单项单价结算第二条工期
依照国家颁发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1、开工日期:年月日2、竣工日期:年月日3、总日历工期:天第三条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土地整理标准》和规划设计方案的要求
第四条合同价款(人民币):金额大写(人民币):第五条合同文件应能互相解释,互相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条件;2、洽商、变更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3、招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4、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和图纸;5、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资料、技术要求;6、国家和省市关于施工合同管理的规定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双方意见仍不一致时,按第二十二条的约定办法解决
第六条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
1、合同语言:本合同文件使用汉语
2、适用法律法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有约束力
3、适用标准、规范: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标准和施工验收规范执行
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履行中,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协议签证资料均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在竣工结算、工程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