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议民事审判的陪审员制度诠释摘要
在陪审制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大陆法系国家引入陪审制的过程中,刑事审判中陪审制度被当作研究重点
在民事审判领域构建一个科学合理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对于保障公平正义,维护人民利益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民事审判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一、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及渊源(一)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陪审制度是指由普通公民中的非法律职业人员参加案件审理的一种制度
①民事审判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在民事诉讼中,审判机关吸收法官以外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民事案件审判的制度
(二)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法律渊源《民事诉讼法》第40条第一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②第40条第三款规定:“陪审员在执行陪审职务时,与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义务
”③《民事诉讼法》这两款的规定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民事审判的一种制度
2004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
2009年4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又明确指出将改进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
(三)民事审判中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渊源现代陪审制度起源于11世纪的英国,随后传入法国等欧洲大陆国家
17、18世纪资产阶级革命时期,“陪审制度由于其所固有的民主特性与启蒙主义思潮的民主、人权理念不谋而合,因而为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法学家们所热情讴歌”④
陪审制度的出现,使司法在解决纠纷、分配正义和稳定社会方面的功能第1页共7页得到进一步强化并促使其完成在社会变革中的使命,同时又有力地遏制了司法权的滥用和消除司法领域中的不公正现象
在英国的民事审判中,采用的是陪审团,即由12人组成的审理陪审团
1933年《司法实施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