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群众工作站考核办法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服务基层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加强群众工作站的工作,特制定本暂行办法:一、考核对象社区群众工作站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一)服务发展情况(20分)主要考核在经济发展、民政、计生、医疗、教育等方面为人民群众进行了哪些协调和服务代理,提供了哪些信息,做了哪些切实有效的工作
(二)促进和谐方面(40分)主要考核在入户走访、座谈方面获取哪些重要舆情信息;在接受信访人信访事项委托方面,如何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依法办事情况;如何协助有关部门向广大群众宣传、解释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解决信访实际问题情况
(三)工作制度坚持情况(20分)主要考核:1、每月四天工作日坚持情况和《工作日志》填写情况;2、围绕服务发展、促进和谐所撰写的调查报告和年终全年工作总结情况;3、全程代理信访制度坚持情况
(四)硬件建设情况(10分)主要考核办公场所、服务信箱、公开联系电话等情况
(五)上级评价(10分)街道工委对辖区内群众工作站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的综合评价
三、考核方式考核实行百分制,年终按各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考核工作由街道工委具体组织指导
通过听、看、查、访、评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各群众工作站情况
市群工办采取随机抽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随机抽查和定期督第1页共11页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年终考核时按地域分若干个考核小组,分别从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进行交叉考核,每个考核小组负责对所考核的群众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打分排队,然后按“工作优秀”、“工作良好”、“工作一般”和“工作较差”进行定档
四、奖惩办法(一)凡被评为“工作优秀”的群众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进行表彰,颁发奖状和证书
(二)凡被评为“工作一般”的群众工作站,要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对主要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
(三)凡被评为“工作较差”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