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构建素质养成、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教育“四位一体”的基本教育模式,促进大学生思想政治素养、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等全面发展,学校决定将“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纳入我校人才培养体系,特制定《桐城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是我校学生人才培养计划中的一门必修课程,列入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学生通过“第二课堂成绩单”数据管理平台参与活动可获得相应活动学分,毕业前累计获得145学时,计3个学分,方准许毕业
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成绩单一并装入毕业学生档案
第二条“第二课堂”活动是指由学校各级组织或认可的、在常规课堂教学、实习、实验等以外所开展的有利于拓展学生素质的文化艺术、精神文明建设、体育竞赛、志愿服务类、社会实践类、创业实践类、科技普及与推广、科学研究、科技学术竞赛等活动
第三条教务处、校团委在学生毕业当年第一学期学结束时,统一对未修满素质拓展学分的毕业班学生进行学分警告
学生在第二学期中,按照“差多少补多少”的原则,通过参加各类活动补修满相应学分
学生毕业时,未修满学分者,缓发毕业证书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一条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指导委员会),由校领导任主任,教务处、学生处、校团委及各系负责人为委员
委员会负责统筹教育教学资源、部门协同,监督“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裁决学生对第二课堂活动结果的申诉
指导委员会下设“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实施工作办公室,挂靠校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