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澳塞尔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承包方(乙方):上海恒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澳塞尔斯生物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实验室内装修2、工程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西路1577弄D楼4层3、承包范围:实验室装修,照明灯具及安装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2016年6月18日至2016年7月14日6、工程质量:合格7、合同价款(人民币大写):总价为247971.39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玖佰柒拾壹元叁角玖分第二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3天,由乙方提供按照甲方的设计图纸及要求制作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甲方须对此书面确认,确认后乙方按此施工。甲方并应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谢云峥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工程增减项签证、工程量确认、工程验收、工程决算确认和签收文件等事宜。2.3、负责保护好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并承担相应费用。第三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钱祥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第1页共4页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2、工期系指自“乙方收到足额预付款后和人员材料进场后的第3天”至“乙方通知甲方工程完工进行验收”的期间。但出现下列情况,工期可以顺延: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或政府行政命令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约定品牌、材质的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合约附件中未表示清楚的,参照相应国家规范进行。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项目达到优良标准时,应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费用。5.3、消防设施改造及报建由甲方负责完成,并保证乙方正常工作。5.4、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在接到乙方验收通知的24小时内未参加隐蔽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对于乙方自行验收的结果,甲方视为确认。5.5、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7、工程完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3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则视为工程合格且符合合同约定。第六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双方商定本合同价款采用第(1)种(1)、固定价格(2)、固定价格加包干风险系数计算。包干风险包括内容(3)、可调价格:按照甲乙方约定单价,根据竣工实际工作量结算: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2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时间金额金额(元)协议开工日期前一周合同总价的50%123985.6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