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跟踪督办制度为加大局机关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力度,提高办事效率,促进跟踪督办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跟踪督办工作的组织和领导跟踪督办工作由分管局长总负责,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处室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共同做好督办工作的会办、协调和推进
二、跟踪督办的主要事项1、市、局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情况;2、各处室的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3、局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4、局内部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5、其他需要跟踪督办的事项
三、跟踪督办工作的方式和程序(一)督办方式1、电话督办
对督办内容较简单,不需书面交办的督办事项,可通过电话联系方式进行督办
2、书面督办
对重要督查事项,由相关处室填写《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事项交办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审签后,发送有关单位办理
3、会议督办
根据督办内容和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进行交办督办
4、现场督办
特别重要的督办事项,根据领导要求,由办公室组织有关人员直接赴现场进行督办
(二)督办程序1、编号登记
对确定的督办事项,由办公室进行编号、登记
2、通知交办
编号登记后办公室立即向承办处室发出《机关事务管理局重要事项督办单》或电话通知,明确督查要求、反馈时限
关于反馈时限,领导有明确要求的,按领导要求确定;无明确要求的一般为10个工作日
第1页共2页3、检查催办
对交办事项要跟踪检查,督促按期办结
对逾期未办结的,应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未办结的,将督办单交机关党委督查
4、办理反馈
承办处室接到督办单后要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同时加强办加强向领导反馈和汇报,确保督办事项高质高效的完成
办结督办事项后,应及时反馈办理结果,办公室对结果认真进行核实、评估,报分管领导确认后方为办结
5、督办单的流转全部通过机关局域网运行,办公室每月将督办工作完成质量和时效在局域网上进行公布
四、“大院管理110”督办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