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档口租赁协议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例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就租赁食堂档口场地从事餐饮服务经营的事宜,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租赁场地乙方承租甲方食堂楼档口,面积约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计壹年
第三条经营范围:第四条分配方案:租赁费卫生费第五条保证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万(人民币)的保证金,作为履行协议和提供优质服务的担保
协议到期后,质保金无息返还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协议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水、电、气及经营所需的相关基本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经营
其它设各乙方自行配置
4、应对食堂或餐厅进行整体管理,维护并改善食堂、餐厅的整体形象,包括:对饮食品种的规划和控制、功能区域的划分、饮食档次的定位、饮食经营的管理及质量管理、服务质量管理、营销管理、形象设计、公共关系协调、纠纷调解
5、甲方为乙方提供窗口机,借给乙方使用,乙方若有损坏照价赔偿
6、甲方有偿提供餐具的统一洗消服务,具体费用视具体情形合理收取
7、为保证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甲方有权监督食品原材料的质量卫生,采购渠道
第八条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协议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按照约定的经营范围开展经营活动,未经甲方允许,小得超范围经营
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
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生产经营指定的品种,严格遵守《后勤餐饮管理细则》及相关规定
4、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统一安排,否则甲方按合同的相关附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5、应爱护并合理使用食堂或餐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