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检验危急值管理办法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一、“危急值”报告程序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
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
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
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内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二、“危急值”报告制度的落实情况,将纳入医院积分考核
医技科室如未按要求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结果,一次扣罚0
2分;临床科室未及时处理一次扣罚0
2分,病历无记录一次扣罚0
1分;《危急值报告登记本》登记不及时、漏登或缺项过多,扣0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教部联系,以便逐步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范围(一)、检验科试验名称项目危象值全血细胞分析白细胞计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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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09/L血红蛋白含量<50g/L;>200g/L新生儿:<95g/L;>223g/L细胞压积<0
15L/L;>0
60L/L新生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