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制度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车辆管理,根据《员工手册》“车辆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
川桂公司所有驾驶员及车辆
第三条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主管部门
川桂公司综合办公室
第四条车辆使用与调度:1、公事用车由用车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派车单,经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领导批准后,交综合办公室车辆管理人员登记并统一调度
2、驾驶员凭派车单出车,在完成工作任务返回公司后到车辆管理人员处登记出车时间、里程、油耗等情况
3、公司所有车辆晚上一律停在公司或集团公司车位,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归位,需事先报告车辆管理人员
4、车辆大修,需驾驶员提前报告车辆管理员,由公司统一安排进行
第五条驾驶员的管理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2、驾驶员须自觉接受车辆管理人员的管理
3、驾驶员须爱护车辆,随时掌握所驾车辆的车况,确保在车况良好的前提下出车,并随时做好车辆卫生
4、驾驶员上班须在办公室签到,不出车时在公司范围内待命
第六条其它1、驾驶员若因自身原因造成安全事故或违章违规现象被处罚,一切责任自负
2、驾驶员若全年无安全事故和无违章违规现象发生,公司年终发给安全奖500元
3、本《实施细则》从即日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第1页共16页第二篇:车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车辆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关于切实加强生产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陕油安发〔2012〕30号),规范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保障车辆安全行驶,根据产品经销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公务用车管理暂行办法》,特制订本细则
一、驾驶员安全管理1、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驾驶规定,服从交警指挥,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停、先让),严禁鲁莽驾驶,违章驾车
2、驾驶员必须做到“三检”(即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检视车辆的安全机构及各部件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