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内门安装合同甲方:合同编号: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协商签订本采购合同
一、合同标的及总价:合同标的指货物(服务)名称、商标、规格型号、数量;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前和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双方约定乙方提供的货物按照单价捌佰叁拾元每平方计算,预付款项按照原约定总价款的支付,工程验收结束后按照实际安装的测量数据据实结算
序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小计材质说明二、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生产企业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甲方的质量、规格和第1页共2页性能的要求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
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其款式及颜色按照甲方指定的款式及颜色提供,由于颜色在调漆等诸多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下,有稍许色差视为一致
三、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
交货时间:乙方应当在收到预付定金后日内将货物交付甲方
交货地点:联系人:电话: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在到货后三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是否完好,安装调试是否合格
验收报告上签字盖章
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服务承诺:一